本報訊(記者 劉曉玲)發小廣告被抓,找雇主敲詐賠償,趁取錢的工夫雇主報警。近日,朝陽區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蘇某、董某以涉嫌敲詐勒索罪提起公訴,兩名雇員受雇發放違法小廣告後以告發雇主相威脅乘機敲詐雇主。
  犯罪嫌疑人蘇某2013年11月4日來京找工作,11月6日找到了一個發小廣告的工作,為被害人苗某散髮拉客招嫖的小廣告。結果人地生疏的蘇某一會兒就被警察抓獲,並被行政拘留5天。
  蘇某被釋放後約了幾個人佯稱自己要應聘發小廣告給苗某打電話。苗某開車趕到後,蘇某等四人立即將其控制並拽上車。在車上,幾人要求苗某賠償蘇某因替其發小廣告而被拘留的損失3萬元,否則就將苗某告發,最後雙方商定苗某賠償14000元。
  董某等人開車將苗某送到望京一家銀行門口,讓其去取錢。取錢過程中,蘇某發現被害人趁機打電話報了警,四人逃離,後蘇某、董某被抓獲歸案。  (原標題:男子發小廣告 乘機敲詐雇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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